















今天和弟弟分别,当着他的面,我装作若无其事。在楼下,我抱着弟妹哭得泣不成声。
不舍,心疼,无助。
我发现我真的好爱他。







虽然有天气预报,但是依然没有想到雪会这么大。




























人生所追求的一切当中,唯有爱,能伴我们度过生命的任何关卡,不论悲喜,跨越生死。
在《萤火虫小巷》读完后,迫不及待想读续集,立即拾起,三天读完《再见,萤火虫小巷》。将救赎、原谅和希望作为主体,在书中可以更加强烈地体会到,凯蒂和塔莉不朽友情所支撑的,治愈伤痛、走出阴霾的力量。

《再见,萤火虫小巷》是继《萤火虫小巷》之后的续集作品。一个讲述友谊与自我救赎的美好而感人的故事。书中采用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描写了凯蒂去世后,她所爱的家人和朋友的心里创伤以及无序的生活。
(部分情节转述自摘抄)
你走了,我们的世界一片混乱甚至黯然失色 。
离别是悲伤的,当凯蒂丢下正值青春期的女儿和两个年幼的双胞胎儿子时,作为他的丈夫,是有多么的无助。
对凯蒂视为至亲姐妹,如同家人般相伴了三十年的塔莉各种指责与排挤,这些都是为了逃避,是的,那就是逃避,只因为她身上有太多凯蒂的影子,看见她就会想起失去的挚爱。
或许有人会说,男人应该是坚强的,在面对家庭变故时更应该镇定,而不是像强尼一样表现出巨大的悲痛和做出一系列不理智的举动。
人都是有感情的,面对爱人的离去,如果能够不失分寸、不失礼节、不失身份地做着一切该做的事。我只能说这样的男人不是无情就是冷血,当然,还有一种理解,这个男人有足够强大的内心。
还记得那句“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你我皆凡人,又何必去苛责别人对巨大悲伤缓慢的消化和自我疗愈能力呢?
妻子的离去,使得强尼沉浸在巨大的悲伤与无措中,为了逃避,他甚至没有和任何人商量,就定了机票,强行带着儿女们去度假,而后搬家。
此后的几年,女儿玛拉越来越叛逆,大麻、毒品、自残以及混乱的生活……这些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眼睁睁看着她的堕落却又无能为力的感觉是多么悲痛。
而这些叛逆的表现又何尝不是一种逃避?玛拉将自己深深的封闭起来。自从妈妈离开后,她没有一日不为自己以前与妈妈的争吵和任性感到后悔和伤心。
塔莉一心想着凯蒂临终前的托付,作为玛拉的教母,她将玛拉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爱护着。可是,想真正做好又谈何容易?她自小没有享受过母爱,为了事业更是放弃婚姻放弃了做妈妈的机会,而今,面对一个正值青春期又痛失妈妈,用冰冷将自己层层包裹起来的女孩,她又如何能够做好妈妈这个角色?
看着玛拉的撒谎与堕落,她自责并痛恨自己。一次次沉浸在失去挚爱姐妹的痛苦中无法自拔,当最终想要振作起来时,却因当初为了陪伴凯蒂最后的时光,而毅然丢下工作的举动得罪了行业内的某些人,导致自己在行业中举步维艰。
塔莉,曾经的行业传奇,如今却被行业抛弃。打击并非这一个,长期的悲痛使得她患上了恐慌症,不敢出门,离不开药物和酒。直到有一天,开车出门,看到前方那根柱子。
为什么非要等到悲剧之后才能看清生活的原貌?
一场车祸,将原本碎裂的家人和破碎的心重新聚拢起来。大家在等待奇迹,等待塔莉醒来的那一年中,开始反省、检讨并正视自己的内心,开始真正尝试着去面对去改变。
强尼为自己当初的懦弱深深自责,他尝试着改变心态,一切都慢慢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玛拉为自己对塔莉的背叛和出卖感到深深的恐慌,她害怕再一次的失去。爸爸花白的头发和有些佝偻的身体,让她明白,并不是她一个人活在深深的悲痛中。
白云每日坚守在女儿身边,谁能想到她的成长中经历了那么多的恐惧与无助,痛失所爱后的堕落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非人生活后,终于开始觉醒。
真正的生活就藏在每时每刻之中,藏在我们的呼吸吐纳之中。她不再喝酒,也不再吸毒。只要生活是健康的,每一秒钟都是胜利。她想要做回多萝西,做回塔莉的妈妈。
人的一生难免会走错路,但不管怎样,路还是要走下去的。过去和未来,你只能改变后者。强尼做到了,玛拉做到了,多萝西也做到了,并且做得相当出色。
请始终相信,勇气中蕴含着温暖与力量,而爱,能够创造永恒与奇迹。
塔莉在昏迷中沉浮,时光在不停交错着。翻身,凯蒂就陪在自己身侧,她们又回到了那个没有萤火虫的萤火虫小巷,她们一起偷偷骑自行车张开双臂从萨默山上冲下来。再一个翻身,她没入无尽的黑暗。就在样浮浮沉沉中,一年的时光在家人们的焦急、期待、精心护理中悄悄滑过。
因为相信,因为不放弃,在大家一天一天的同心坚持下,塔莉终于睁开了眼睛,回归是幸福的开始。
因为大家都已深深意识到,失去的会以另外的方式永远存在,而拥有的需要加倍珍惜。
《再见,萤火虫小巷》 再见,那如潮的悲伤,再见,那一蹶不振的低谷人生。
用心过好每一天。把抽象的人生化作可以把握的每一天。陈词滥调同样可以表达亘古不变的真理。把每一天的生活记下来,可视化,人生便更有意义和丰满(刘融飞说的)。
我并不认为必须读完《萤火虫小巷》才能读《再见萤火虫小巷》,甚至我也不太喜欢《再见》的表达方式,倒叙,讲故事,第六感,灵魂,书中的行文表达感情太过于真挚,真挚完美到我觉得不够真实,但是依然被感动得稀里哗啦,以至于那天在丝域养发店,我突然泪如雨下,吓坏了我身后为我护理头发的小姑娘。
书中青春期的孩子的叛逆和心理问题让我共情同时更多让我有些恐慌,书中描述的就是14岁的青少年,而我的大女儿刚好14岁,恐慌到我赶紧放下读完的书本,去姐姐房间陪了她好一会儿,然后默默地庆幸自己。
一切的转好都从塔莉的车祸,生死边缘开始,为何总是要等到快要失去才能去努力珍惜,假如不是快要失去是真的失去怎么办?假如我们没有女主那么幸运怎么办?
所以,唯有珍惜,不论过去。这是我从书中感同身受的,珍惜朋友,珍惜爱人,珍惜孩子,还有父母,兄弟姐妹。
突然真的好害怕失去,失去自己最爱的人,我拜托老天,不要那么残忍,我们绝对不会放弃,我们会拼尽全力,我们会抗争到底。
友情一旦认真起来,比爱情还要刻骨铭心。但是这本书除了友情,还有亲情,尤其是母女之情。这本书教会我如何去爱。
三天读完这本书时,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发现我已泪流满面……克莉丝汀是不是太懂女人。越读越喜欢她。

(部分情节转述自摘抄)
她们被称为“塔莉与凯蒂”。
14岁那年,她们相遇了。一个美貌叛逆,一个平凡乖巧。
两个性格和背景截然不同的女孩走到一起,一同经历了人生美好的年华,这里不止有友情,更有亲情与爱情,事业与家庭。
阅读时,我也曾如她们一样,相信这份友谊能坚守到永远,她们会一起变老,一同坐在老露台上回顾往事一起欢笑。
但遗憾的是,她们没有等来这一天。
她,出席了她的葬礼……
这是一段令人动容的珍贵友情,
这是一本一眼沦陷的女性佳作!
两个女人的友谊,
虽如萤火虫般的微光,
却足够温暖彼此一生。
人生是一段孤独的旅程,但我遇见了你。你不是我,却又像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放下书,我不由自主地拨出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号码,当接通的一瞬间,我已泣不成声……
首先,我超喜欢文中描述的母亲和母爱。细腻,真实,而且值得我借鉴,这是我读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凯蒂有一个智慧的妈妈……是她促成了这段刻骨铭心的友谊。
在妈妈鼓励凯蒂去和塔莉交朋友时,她告诉凯蒂,被动等待别人帮你改变人生是行不通的……想成为什么样的人都没问题,但必须勇于尝试、主动出击。人生中只有没做过的事会让我们遗憾……
妈妈的形象在孩子的心中一直在不停的变换,小时候觉得她无所不能,青春期时开始嫌弃妈妈无休止的唠叨,等到长大了才开始真正能体会到妈妈的艰辛。每一个妈妈都很艰辛,这是毋庸置疑的,每一个妈妈都是好妈妈,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妈妈都是优秀的好妈妈。
要成为优秀的妈妈很困难。
妈妈们也是从青春期走过的,可是很多时候,她们都会忘记青春期的女孩是多么艰难,她们要面对朋友之间微妙的关系,克服生理上的变化带来的不安,甚至可能还有暗恋的那个男孩子引起的躁动。有很多妈妈不记得她们怎样度过这段时光,就算记得,她们也认为这种事情每个女孩都要面对,顺其自然就好,可是往往这样的心理加剧了青春期少女和妈妈之间的矛盾,妈妈们不了解女儿心中究竟如何想的,问题就无法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优秀的妈妈在孩子心中扮演的是引路人和朋友的角色,可是能和女孩相处成为朋友的妈妈少之又少。大多都是以过来人的口吻对孩子的一切决定指手画脚。
凯蒂的妈妈说“人生有时候很难,尤其是十四岁这个年纪”。确实很难,十四岁的凯蒂以为妈妈体会不到那种艰难,总是想尽办法违反妈妈的所有准则。直到凯蒂有自己的青春期女儿的时候,终于明白妈妈当初的心情。是否每一个妈妈都得在三十年后才能得到女儿的体谅和歉意呢?
凯蒂的妈妈永远可以在凯蒂人生的任何阶段为她指点迷津。是她收留了凯蒂的好朋友塔利,她会在凯蒂与塔利吵架时提出意见,就算凯蒂足够大,大到可以一个人生活在异乡,大到拥有了自己的女儿,她还是能成为凯蒂生活中的良师。
她总是想得很清楚。她让凯蒂明白有时候好友之间需要的只是支持,有时候甚至是沉默。也教会了塔利如何做一个好朋友,那就是永远和凯蒂一个战线,即使对面是凯蒂的女儿。她是两个青春期女孩的妈妈,不论是不是她亲生的,她永远是一个优秀的妈妈。当其中一个女孩也成为妈妈的时候,沿袭了她的好妈妈体质,面对青春期叛逆的女儿时,她也是一个优秀的妈妈。
我们能看到,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一个优秀的妈妈对孩子的影响有多么大。一个女孩能成为妈妈是一件很辛苦,但同时也是很幸福的事情,如果能够拥有一个女儿,那这份幸福将会加倍。而我有两个女儿,我的人生简直是太酷了,不是吗?
突然很想感谢克里斯汀汉娜,我本还算得上是一个懂得表达爱的人,但是她的书让我更加珍惜我拥有的爱。很庆幸读到这样一本温暖的书,友情的深厚和几十年在彼此身边依然惺惺相惜,会让我有种很难实现的不真实感,但是依然不影响我对她的喜欢,我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给我二十多年的好友,我想告诉她,能遇见她是我人生之幸,而我们比书中的主角更加幸运,因为纵使二十多年过去,我们依然在彼此身边。
《萤火虫小巷》让我更懂得该如何去做一个称职的母亲,从不错过孩子每一个重要的日子,陪伴孩子度过她的青春期,给孩子勇气,发现的小秘密放在心里,默默地关注她,保护她,确保她在正确的人生轨道,给她无条件不穷尽的支持,自然地帮她挑选朋友,帮她建设朋友圈,还帮她改变她的朋友,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真实,温暖而伟大。
两天看完《萤火虫小巷》,熬了一个夜,被刘小乐批评,中途有些放不的感觉,被书中的小姐妹吸引,我确实觉得这本书后半部分的描写更有吸引力,更感人,虽然我是天蝎,刘小乐说我不像天蝎女,但是我确属感性之人,泪点不低,但是泪点只要碰到,就无法克制,看完后哭了有一会儿––不单是为了凯蒂和塔莉的友情而落泪,为了母爱的伟大,为了亲情的珍贵,为了我弟弟,我好担心他,我好想念他。


本想语文学到差不多就好了,但是这个差不多好难达到啊
听朋友说《夜莺》是一本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暑期在三亚书店偶然看到,毫不犹豫地买下,2024年伊始,不知道为什么,我决定从这本书开始。

《夜莺》文字朴实无华、情感真挚,我喜欢这个翻译版本,行文低调而美丽,最重要的是女性对女性的凝视,汉娜写出了女性们的光芒。在她的笔下,每一个女性角色虽然各有不同,却面目璀璨。就像书中描述的,男性被写进历史,女人没有痕迹,没有记录,“男人讲述事实,女人继续过日子。”
很多书籍要读着读着才会被吸引,就像《荆棘鸟》,我会读着读着越喜欢。而《夜莺》,开篇第一段,我就被深深吸引。“如果在我漫长的一生中曾学到什么,那就是:爱,让我们明白自己想成为的样子;但战争,让我们看到自己真正的模样。”“我们了解遗忘是多么重要,重新出发有多美好。”明显是个回忆录,我迫不及待想要知道主人公身上发生的故事。
(部分情节转述自摘抄)
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姐妹花薇安和伊莎贝尔。姐妹俩年幼时失去了母亲,又被父亲粗暴地推开。姐姐薇安遇到了和她相爱的安托安,早早地结婚生女。家庭几乎是她的全部,然而突如其来的战争毁坏了这一切。妹妹伊莎贝尔则是一个叛逆少女,浑身竖着刺、与全世界为敌,在被一所又一所学校退学后,她不得不回到巴黎和父亲生活。
薇安把安全感寄托在每一天的安排中。她爱安托万,也爱苏菲,她是一个平静温和、情绪稳定的成年人。她不喜欢破坏,愿意遵守规则,因为她的怀抱里有苏菲。而她的妹妹伊莎贝尔则几乎是她的反面:美丽,骄傲、叛逆。当战争来临,两个并不亲近的姐妹住到了同一屋檐下,又因为各自的性格,她们走向了不同的命运。
薇安留在乡间卡利弗,独自抚养女儿,等待着丈夫。她忍受屈辱,为了家人,一次又一次地对德国人低头。而伊莎贝尔的心中却有一团火,只要有机会,她就燃烧。
《夜莺》中两姐妹性格迥异,也并不和睦。然而在她们内心深处,她们深爱彼此。薇安自责当时年纪轻,推开了同样需要安全感的妹妹。而妹妹在离开卡利弗后,一直惦记着姐姐和苏菲的安全。
在细腻的生活纹理背后,《夜莺》又有动荡时代的波澜壮阔,有每一个被战争裹挟下的个体命运的沉浮。我们看到了薇安的谨小慎微,看到了她的软弱和纠结,看到了她的温柔强大,我们还看到了伊莎贝尔的勇往直前和自由勇敢。
夜莺是摆渡人。侠义上的夜莺是伊莎贝尔,她从事的“夜莺行动”是帮助被德国击落的飞行员踏上回家的路。广义的夜莺不仅仅是伊莎贝尔一个人,还有参与整个行动的其他女性:安露、米雪儿等。正是这些同样勇敢的女性,伊莎贝尔才能成为真正的夜莺:能自由地歌唱,也能勇敢地飞翔。我们看到了整个行动的危险重重,也更加佩服这些置生死于度外的女性。
主动迎战的是英雄,过好自己生活的也是。《夜莺》除了是女性的赞歌,也写到了女性的觉醒。夜莺两姐妹一个在巴黎,一个在乡下。伊莎贝尔由青葱的热血少女成长为真正地为自由而战的斗士,拯救了117名飞行员,而眼里只有家小的薇安则庇护了19个犹太儿童的平安。少女苏菲则由无忧无虑的孩童变成了早熟的少女。她看透了侵略者的本质,和妈妈一起保护着好友莎拉的弟弟。
在平静安宁的生活中,《夜莺》让读者直面了战争的残酷。汉娜最高明的地方是,在面临生死抉择时,写出了道德问题的交战,还有各种爱的交织。
亲情是永远无法阻断的深情,每一个孩子的诞生都来自于发自内心的爱,无论后来经历多少不堪与苦痛,无论后来经历多少误会与失散。我们的血缘让我们紧紧相连,即便呈现为不同的模样,即便做了不同的选择,但我们终究应该放下那些疼痛的过失,多想想昔日最初的温情。
爱情从来都是奢侈品,在战争中尤其是。可爱情依旧是人们活着的希望与灯塔。
薇安因为丈夫安托万的爱而支撑着她度过最艰难的岁月,却依旧无法避免的爱上了寄住在她家的德国军官贝克上尉,然而在真相面前,又不得不为了保护妹妹,亲手杀死自己深爱的人,毫不犹豫。
伊莎贝尔在逃离巴黎时遇上了贾约丹,他们俩几乎一见钟情,伊莎贝尔因贾约丹的一个吻下定决心投身革命,激发了她生命中最美最壮烈的灿烂,到达了卡利弗之后,贾约丹退到暗处,远离伊莎贝尔的视线。然而由于共同的志向和事业,他们见面,互相表白。因为战争,他们知道每次见面都有可能是最后一面。他们务必珍惜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贾约丹爱了伊莎贝尔一辈子,他的女儿也叫伊莎贝尔,就是最好的证明。读到文末此处,我觉得不枉了伊莎贝尔那么爱他。
友情闪闪发光。瑞秋是犹太人,因此被抓去集中营,薇安一直信守承诺,保护好友的儿子,她拼尽全力,想尽办法,护他周全,甚至后来为了保护好友的孩子,薇安不得不屈身于让自己厌恶的纳粹,还因此生下一个孩子。
超越爱情和亲情的大爱,也是本书的秘密。女人心中总要保留一个秘密,那是来自于爱情的绽放与重生。结局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但是细想也在意料之中。那个秘密,我们不需要说出来,因为此时此刻就已经非常美好。书中关于这个秘密的设计太过神奇,太过巧妙,我大爱不已。
在和平年代,看关于战争的故事是需要勇气的,然而爱会战胜一切。《夜莺》是一本真挚的小说,让人见之不忘。2024年第一周,读完521页的小说,情节紧凑、人物深刻,每一个人物的性格塑造我都喜欢。说真心话,相比女一号伊莎贝拉的大痛与大恸,我更喜欢女二号,战时岁月里 努力“活下去”,这两种经历,没有一个容易,但是难道不管怎样,都应该想尽办法活下去不是吗,活下去才有希望,活下去才有爱,活下去才不会让爱你的人悲痛,活下去才能继续给予,活下去才能持续发光,才能续写人生和故事。
那天在图书城的麦当劳,乐乐在读《李娜自传》,而我因为《夜莺》微安和丹尼尔分别的情节泪流满面,她过来抱着我,说:妈妈,我爱你!那个时刻,母爱的温暖,友情的珍贵,冲击我的心弦,我觉得我好幸福。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好多次泣不成声,这是头一回,因为阅读一本书不停哭泣,而且不能自已,因为触动心弦的那些瞬间真的动人,而且念念不忘。
伤痛总会愈合,而爱持久不衰。
活着与坚守,思量和努力,因为《夜莺》,我更懂爱,更懂珍惜,用力地活下去。
毫不犹豫下单克里斯汀汉娜的所有书籍,读下去。